通知公告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十一队椰子产业园招商合作公告

  作者: 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中心   来源: 海口实验站  日期: 2024-10-30   点击: 我要分享

为加快椰子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现通过公开方式对十一队椰子产业园进行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事项

以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工程技术的集成推广为重点,依托海口实验站现有椰子园和技术成果,解决椰子产业发展关键技术,优化产业发展结构,打造十一队椰子产业园。

椰子产业园位于儋州市宝岛新村十一队,面积约285亩,存有株数4329株,其中存有2016年定植729株,存有2019年定植3600株(该株数为参照数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合作期限为10年。合作方需向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以下简称“海口实验站”)支付基地管理服务费。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不含个体工商户);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及相关要求

1.第一年基地管理服务费报价不低于43.65万元,第二年起在第一年基础上逐年按3%递增。

2.中标单位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当年基地管理服务费,剩余的基地管理服务费逐年缴清(详细见协议)。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缴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和第一年基地管理服务费金额相同。

3.中标单位以十一队椰子产业园科研副产品方式取得收入。

4.合作期限为10年,自2024年11月  日至2034年11月  日。服务期满后,若乙方有意继续合作,乙方须在协议到期前6个月向甲方书面申请,如乙方能全面履行本协议条款且基地运行良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与乙方续签协议。续签合作时间不超过1个合作期限。

四、中标单位确定程序

(一)报名及交纳投标保证金

有意合作单位请到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儋州院区科教主楼2楼230办公室(儋州市宝岛新村科教主楼)报名登记并领取报价文件并交纳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间从10月31日上午08:00起,截止到2024年11月6日下午15:00,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1.参加报名的,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承诺书(附件1)一份。委托报名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报名提交材料时,营业执照、身份证需提供原件查验。

2.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为50000.00元整(大写:伍万元整)。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十一队椰子产业园招商合作的投标保证金),向我单位提供返还户名、开户行及账号,以方便退还保证金。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

银行账号:21 -1660 0104 000047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城西支行

报名后可进行合作洽谈咨询或自行现场踏勘。

(二)资格审核

招标方组织招标工作小组于2024年11月8日上午11:00前完成报名材料审核,届时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或逾期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审核结果于当日16:00前通知报名企业。

(三)参加现场投标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请携带报价文件(填报格式详见附件3,密封,加盖骑缝章)、运营管理方案(盖单位章)和单位银行存款账户金额材料(盖银行章)于2024年11月12日上午10:00准时到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儋州院区科教主楼(儋州市宝岛新村科教主楼)2楼会议室开展现场投标。

1.报价文件开封,投标单位一起公开开封。

2.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单位大于等于2家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小组了解投标单位资料及逐一与投标单位洽谈,进行打分。

3.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单位只有1家的,该单位即确定为中标候选单位。

(四)评标方法

由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中心负责召集评标小组,在会议室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报价文件现场开封。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单位大于等于2家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四舍五入),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分数最高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分数次高单位为第二中标候选单位,以此类推,中标候选单位取前3名,招标评分内容与要求详见下表。分值相同时,报价分高单位优先。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单位只有1家的,该单位即确定为中标候选单位;投标报价低于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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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确定中标单位和公示

根据现场评审,确定中标单位。中标情况在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网站公示。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没有中标的,将在招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投标保证金。

(六)签订正式协议

公示期满,10天内签订正式协议。第一中标候选单位在公示期满10天内没有签订协议的,按弃标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第二中标候选单位中标,以此类推。

五、注意事项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中标单位无故不签约的、或者签约后悔约的;(2)投标单位在现场评标开始后,退出竞标的;(3)投标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开标会议的;(4)投标报价低于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

联系人:苏老师(18808923219),李老师(13976496328)。

地点: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科教主楼2楼230办公室。


附件:1.承诺书.docx

             2.授权委托书.docx

             3.报价单.docx

             4.十一队椰子产业园建设合作协议.docx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