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共建林下产业孵化基地招商合作公告

  作者: 乡村振兴服务办公室   来源: 海口实验站  日期: 2024-08-10   点击: 我要分享

为加快促进林下产业的发展,推进院林下产业方面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应市场需求,现通过公开方式对共建林下产业孵化基地进行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事项

以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工程技术的集成推广为重点,依托“互联网+”技术平台,解决林下产业发展关键技术,优化产业发展结构,打造林下产业孵化基地。

林下产业孵化基地位于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儋州院区核心区附近,距离儋州院区核心区约4公里,总占地约17333.42㎡,地上建筑总面积1755.61㎡。合作方向需向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以下简称“海口实验站”)支付技术服务费。

二、报价要求

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35万元/年。

三、特别说明

(一)儋州院区海口实验站林下产业孵化基地的房屋,已进行过多次修缮,四周建有围墙和大门形成独立整体,中标人在投入使用前需自费进行现场清理及对建筑物修缮装修,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充分查验林下产业经济孵化基,评估现场清理、修缮装修等需要支出的成本。

(二)海口实验站收取林下产业孵化基地固定收益,第2年起逐年递增2%。

(三)海口实验站林下产业孵化基地为现状招商。房屋、装配式独栋房屋、围墙、大门出现老化残缺、房顶漏水现象,现场有杂草、树木枯枝烂叶等杂物需要清理、修缮装修由中标方自行解决,费用自理,不影响林下产业孵化基地中标价格。林下产业孵化基结构情况、水电道路情况等现状造成的缺点不作为中标方额外提出条件或悔约的理由。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无犯罪记录。

五、中标单位确定程序

(一)报名及交纳投标保证金

有意合作者请到海口实验站试验场办公楼3楼304房间(儋州市宝岛新村云月湖大门对面)报名登记并领取报价文件并交纳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14日下午15:00,过时不候。

1.法人报名的,需提交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委托他人报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委托代理人及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其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交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按上手印。

3.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为50000.00元整(大写:伍万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上午10:00。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

银行账号:21 -1660 0104 000047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城西支行

报名后可进行合作洽谈咨询或自行现场踏勘。

(二)资格审核

招标方组织招标工作小组于2024年8月15日上午11:00前完成资格审核,并于当日12:00点前把结果通知报名单位、企业或个人。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或逾期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参加现场投标

投标人请携带投标材料于2024年8月16日下午3:00之前到海口实验站试验场大楼313会议室开展现场投标。投标材料分为投标格式材料(详见附件1)、企业或个人情况(格式自拟)、运营方案材料(格式自拟)。投标格式材料与企业或个人情况、运营方案材料分开封装,

1.投标格式材料现场公开开封。

2.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人大于等于2家时,采用综合评分法,专家了解投标人资料及逐一与投标人洽谈,进行打分。

3.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人只有1家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租底价即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四)评标方法

由乡村振兴服务办公室负责召集评标小组,在会议室将符合条件的单位、企业或自然人报价文件(密封,加盖骑缝章)现场开封。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人大于等于2家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下表),平均分分数值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分值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分值相同时,价格分高者优先。分数值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数。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人只有1家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租底价即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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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确定中标人和公示

根据现场评审,确定中标人。中标情况在海口实验站网站公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没有中标的,将在招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投标保证金。

(六)签订正式协议

公示期满,经批复后签订正式协议。第一中标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签订协议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由第二中标人中标。

六、注意事项

1. 中标人签订协议后自行负责现场清理、修缮装修等,免费用期为3个月。

2.海口实验站协助中标人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3. 中标者无故不签约的、或者签约后悔约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4. 低于最低投标报价的报价无效。

联系人:羊先生(13337679230),符先生(0898-23300276,13976925695)。

地点: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海口实验试验场机关楼304办公室。

 

附件1:投标格式材料.doc

附件2:林下产业孵化基地共建合作协议.doc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口实验站

                           2024年8月9日